鼎卦:卦辞、爻辞与彖象
䷱ 鼎是通行文王卦序第 50 卦,巽下离上。下卦为内卦,上卦为外卦;六爻从下向上依次为初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上。
以下简体段落为释义;引文为经传原文。释义结合本卦《象传》,涉及王弼等注家的具体解释另行标明。
卦辞
鼎:元吉,亨。
鼎兼具烹饪、祭享与养贤之用。革去故,鼎成新;新秩序须建立合宜的器用和制度,才由吉而亨。《彖传》以养圣贤和刚柔相应展开,不能只看成财富容器。
爻辞
初六
初六:鼎顛趾,利出否,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
把鼎倒过来,清除原有污秽,反而有利于纳新。得妾因其子而无咎,是古代家族承嗣制度的比喻;两句都以非常形式是否有合宜目的为判断重点。
九二
九二:鼎有實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
鼎中有实物,相应者有疾而不能来近,故得吉。王弼以有实不可再加、否则溢出解释,并把仇解为相应的六五;此处仇不是现代仇敌之义。
九三
九三: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,方雨虧悔,終吉。
鼎耳发生变化而不能配合举鼎,虽有美食也不能享用;阴阳调和如雨,悔可渐减而终吉。器中有物,还须有使它发挥作用的接口与条件。
九四
九四:鼎折足,覆公餗,其刑〔异文作「形」〕渥,凶。
鼎足折断,倾覆公家的食物,鼎身沾污,凶。王弼以知小谋大、不堪其任解释,强调承载责任的能力不足会殃及所托之事。
六五
六五:鼎黃耳金鉉,利貞。
鼎有黄耳、金铉,利于守正。王弼以六五居中而柔、能容纳刚正解释,耳与铉须相配才能举鼎。
上九
上九:鼎玉鉉,大吉,无不利。
玉铉使举鼎之道完成,大吉而无不利。王弼以刚柔有节、足以承担其任说明玉的德性,比只求强硬或只求柔顺更完整。
字词与全卦脉络
“否”在初爻指不善、污秽之物,“实”指鼎中所盛,“餗”是鼎中食物,“铉”是举鼎的器具。“亨、享、烹”在经传涉及不同用法,祭享、通达与烹饪须依语境分辨。
下巽上离,木入火而烹饪。六爻从清旧、实腹,转到耳、足和铉,考察鼎能否纳物、承载及举用;鼎的整体功能有赖各部分配合。
《彖传》
鼎,象也。以木巽火,亨飪也。聖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養聖賢。巽而耳目聰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元亨。
《象传》
木上有火,鼎;君子以正位凝命。
鼎顛趾,未悖也。利出否,以從貴也。
鼎有實,慎所之也。我仇有疾,終无尤也。
鼎耳革,失其義也。
覆公餗,信如何也。
鼎黃耳,中以為實也。
玉鉉在上,剛柔節也。
卦体与爻位
| 爻位 | 阴阳 | 是否得位 | 是否居中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初 | 阴 | 不得位 | — |
| 二 | 阳 | 不得位 | 居中 |
| 三 | 阳 | 得位 | — |
| 四 | 阳 | 不得位 | — |
| 五 | 阴 | 不得位 | 居中 |
| 上 | 阳 | 不得位 | — |
得位按阳居初、三、五及阴居二、四、上说明;二、五为上下卦的中位。得位、居中属于卦体关系,不直接等同于爻辞必吉。
依逐爻阴阳互换得到的错卦为屯卦;将六爻上下颠倒得到的综卦为革卦;取二三四爻为下卦、三四五爻为上卦得到的互卦为夬卦。这些是不同的构造关系,与指定动爻后的之卦分开。
文本与出处
释义参照王弼注、孔颖达疏《周易正义·鼎》与本卦经传。
《周易·鼎》原文。本页分列经文与传文,保留原文繁体及异文提示,调整分段;不将《彖》《象》的解释混作卦辞。古文为公版,电子录文及标点依据维基文库;其录文整理依 CC BY-SA 4.0 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