豫卦:卦辞、爻辞与彖象
䷏ 豫是通行文王卦序第 16 卦,坤下震上。下卦为内卦,上卦为外卦;六爻从下向上依次为初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上。
以下简体段落为释义;引文为经传原文。释义结合本卦《象传》,涉及王弼等注家的具体解释另行标明。
卦辞
豫:利建侯行師。
豫有和乐、悦豫之义,坤顺而震动,《彖》称顺以动,因此可以组织建侯、行师。但和乐也会变成自满与沉溺;一阳九四使众阴相从,快乐的来源与支配关系需要区分。
爻辞
初六
初六:鳴豫,凶。
得意而鸣、把悦豫显露到过度,凶。处初便沉醉于与上位的关系,容易使志向局促。
六二
六二: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
操守如石,不待一整天便能辨明变化而行动,守正吉。居中得正,使其能顺而不苟从、乐而不失分寸。
六三
六三:盱豫,悔。遲有悔。
仰望他人而求悦豫,已有悔;迟疑不决也会有悔。失位而受动势牵引,进退都需先辨明自己的处境。
九四
九四:由豫,大有得。勿疑。朋盍戠〔异文作「簪」〕。
众人由此而得豫,大有所得;诚而不疑,朋友能够相聚。九四是全卦唯一阳爻而为动的起点,也因此负有统众的责任。
六五
六五:貞疾,恆不死。
长期处于疾困却尚不至亡。王注以五虽居尊、却受九四强力牵制而说明这一张力;它是爻位的政治比喻,不能当作寿命或疾病诊断。
上六
上六:冥豫,成有渝,无咎。
沉迷悦豫已深,若能改变,仍可无咎。爻辞给出的是改过条件,不是认为所有享乐本身都必凶。
字词与全卦脉络
词义:介为坚介;盱为仰视;盍为合;簪在王注中训疾速;冥为昏暗不明;渝为改变。
谦六二鸣谦为吉,豫初六鸣豫为凶,同一“鸣”字因所显之德和处位不同而异。豫的中心问题是悦豫能否有节、有主,而非把它译成笼统的快乐。
《彖传》
豫,剛應而志行,順以動,豫。豫,順以動,故天地如之,而況建侯行師乎?天地以順動,故日月不過,而四時不忒;聖人以順動,則刑罰清而民服。豫之時義大矣哉!
《象传》
雷出地奮,豫。先王以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
初六鳴豫,志窮凶也。
不終日,貞吉;以中正也。
盱豫有悔,位不當也。
由豫,大有得;志大行也。
六五貞疾,乘剛也。恆不死,中未亡也。
冥豫在上,何可長也。
卦体与爻位
| 爻位 | 阴阳 | 是否得位 | 是否居中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初 | 阴 | 不得位 | — |
| 二 | 阴 | 得位 | 居中 |
| 三 | 阴 | 不得位 | — |
| 四 | 阳 | 不得位 | — |
| 五 | 阴 | 不得位 | 居中 |
| 上 | 阴 | 得位 | — |
得位按阳居初、三、五及阴居二、四、上说明;二、五为上下卦的中位。得位、居中属于卦体关系,不直接等同于爻辞必吉。
依逐爻阴阳互换得到的错卦为小畜卦;将六爻上下颠倒得到的综卦为谦卦;取二三四爻为下卦、三四五爻为上卦得到的互卦为蹇卦。这些是不同的构造关系,与指定动爻后的之卦分开。
文本与出处
释义参照王弼注、孔颖达疏《周易正义·豫》与本卦经传。
《周易·豫》原文。本页分列经文与传文,保留原文繁体及异文提示,调整分段;不将《彖》《象》的解释混作卦辞。古文为公版,电子录文及标点依据维基文库;其录文整理依 CC BY-SA 4.0 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