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萃卦:卦辞、爻辞与彖象 ​

䷬ 萃是通行文王卦序第 45 卦,坤下兑上。下卦为内卦,上卦为外卦;六爻从下向上依次为初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上。

以下简体段落为释义;引文为经传原文。释义结合本卦《象传》,涉及王弼等注家的具体解释另行标明。

卦辞 ​

萃:王假有廟,利見大人,亨。利貞。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。

萃是聚集。王至宗庙、见大人、守正和用大牲,都是古代使众人共同聚合的礼制场景。聚集需要共同依归及合宜的主持者,人数多本身并不等于秩序稳固。

爻辞 ​

初六 ​

初六:有孚不終,乃亂乃萃,若號一握為笑,勿恤,往无咎。

起初有信却不能坚持,因混乱而聚散不定。王弼把一握解释为微小之貌,认为微弱呼号易遭笑,仍须前往其正应;不能把“一握”直接写成握手言和。

六二 ​

六二:引吉,无咎,孚乃利用禴。

受牵引而相聚,吉且无咎;有诚信,即使薄祭也适宜。其关键由《象传》的中未变点明,简薄不损害真诚。

六三 ​

六三:萃如,嗟如,无攸利,往无咎,小吝。

想聚合却叹息,眼前无所利;若能往与志同者相合,虽有小吝仍可无咎。不能把一时受拒理解为再无其他关系可寻。

九四 ​

九四:大吉,无咎。

须做到大吉,才可以无咎。九四有聚众之势而位置不当,王弼将大吉看作足以补救处境的条件,非无条件的结果。

九五 ​

九五:萃有位,无咎。匪孚,元永貞,悔亡。

聚众而有其位,尚可无咎,但仍有人不信。必须以长久、正大的德行取得信任,才使悔消;正式地位不自动等于实际信服。

上六 ​

上六:齎資〔异文作「咨」〕涕洟,无咎。

忧叹流泪,表现处聚之极却未能安定。知道自己处境不安而有所警省,可以无咎;悲伤的出现不直接等于凶断。

字词与全卦脉络 ​

“萃”是聚,“假”是至,“禴”为祭名,在注释中常以薄祭说明诚胜于物丰。“齎咨涕洟”描述叹息和流泪,保留原文异体不影响其基本句意。

下坤上兑,泽聚于地上。初爻信用不终,二爻守中,四五分别论聚众与居位,上爻论聚而未安,层层区分相聚的形式与维持相聚的条件。

《彖传》 ​

萃,聚也;順以說,剛中而應,故聚也。王假有廟,致孝享也。利見大人亨,聚以正也。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,順天命也。觀其所聚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

《象传》 ​

澤上于地,萃;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

乃亂乃萃,其志亂也。

引吉无咎,中未變也。

往无咎,上巽也。

大吉无咎,位不當也。

萃有位,志未光也。

齎咨涕洟,未安上也。

卦体与爻位 ​

爻位阴阳是否得位是否居中
初阴不得位—
二阴得位居中
三阴不得位—
四阳不得位—
五阳得位居中
上阴得位—

得位按阳居初、三、五及阴居二、四、上说明;二、五为上下卦的中位。得位、居中属于卦体关系,不直接等同于爻辞必吉。

依逐爻阴阳互换得到的错卦为大畜卦;将六爻上下颠倒得到的综卦为升卦;取二三四爻为下卦、三四五爻为上卦得到的互卦为渐卦。这些是不同的构造关系,与指定动爻后的之卦分开。

文本与出处 ​

释义参照王弼注、孔颖达疏《周易正义·萃》与本卦经传。

《周易·萃》原文。本页分列经文与传文,保留原文繁体及异文提示,调整分段;不将《彖》《象》的解释混作卦辞。古文为公版,电子录文及标点依据维基文库;其录文整理依 CC BY-SA 4.0 使用。

六十四卦总表 · 经、传与象数方法 · 爻与卦的基本结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