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卦:八卦、六爻、爻位与之卦
六爻卦由六条阴阳爻构成,下三爻为下卦,上三爻为上卦。每个三爻卦有八种组合,两个三爻卦相重,得到六十四卦。阳爻画为一长画,阴爻画为两短画;卦画从下向上排列,不能按普通文本自上向下读。
八卦的卦画与取象
| 卦 | 自下而上码 | 自然取象 | 卦德 | 先天卦数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乾 | 111 | 天 | 健,持续创行 | 1 |
| 兑 | 110 | 泽 | 悦,相感交流 | 2 |
| 离 | 101 | 火 | 丽,附着而明 | 3 |
| 震 | 100 | 雷 | 动,发生与振起 | 4 |
| 巽 | 011 | 风、木 | 入,顺入与散布 | 5 |
| 坎 | 010 | 水 | 陷、险,处于险中 | 6 |
| 艮 | 001 | 山 | 止,止于所宜 | 7 |
| 坤 | 000 | 地 | 顺,承载与成物 | 8 |
表中以 1 表阳、0 表阴,编码只记录卦画。自然取象和卦德见《说卦》:离的核心训释为“丽”,明是其相关表现;坎的险也不等于现实事件一律有凶。先天卦数用于梅花取数,与六十四卦的文王序号属于不同编号体系。
《说卦》还以父母、长中少男女、身体部位和动物等组织取象。这些是传统分类比拟,同一个卦可随上下文取不同层次的象;看到兑不能不问语境便固定为少女,看到坎也不能固定为疾病。
经、传、注的文本层次
| 层次 | 内容与作用 | 例子 |
|---|---|---|
| 卦辞 | 对全卦情势作概括判断 | 节卦“亨,苦节不可贞” |
| 爻辞 | 描写特定爻位、阶段及其条件 | 节初九不出无咎,九二不出则凶 |
| 《彖传》 | 解释卦名、卦辞、卦德和结构 | 节卦以中正及制度说明可通之节 |
| 《象传》 | 大象联系上下卦取象,小象分别解释爻辞 | 节九二以失时解释凶 |
| 注、疏 | 注家对字义、爻位和经传关系的解释 | 王弼注、孔颖达疏《周易正义》 |
同一动作在不同爻位未必有相同结果;节卦初九与九二就是明显例子。各条目将经传引文与简体释义分列;涉及特定注家时注明作者,便于对照。
爻位、得位与居中
六爻从下向上为初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上。阳爻称九,阴爻称六,所以九二表示第二爻为阳,六五表示第五爻为阴。初、上写作初九、初六、上九、上六。
| 关系 | 定义 | 能说明什么 |
|---|---|---|
| 内卦、外卦 | 初二三为内,四五上为外 | 区分两组三爻结构 |
| 得位、当位 | 阳居初三五,阴居二四上 | 爻性与奇偶位相合 |
| 居中、得中 | 二、五分别是内外卦的中位 | 所处位置具有中位关系 |
| 中正 | 同时得中、得位,即六二或九五 | 这里特指六二、九五的爻位组合 |
| 应 | 初四、二五、三上相对;一阴一阳通常称相应 | 远隔三位的对应关系 |
| 比 | 相邻两爻的关系 | 近邻是否相得仍依卦义判断 |
| 承、乘 | 下爻承其上,上爻乘其下 | 常讨论柔承刚、柔乘刚等关系 |
中正的爻位配置是六二、九五;九二虽居中却不当位,六五亦然。得位、中位和相应是结构条件,吉凶仍须看时势与爻辞。例如既济六爻皆当位,却仍说终乱;未济六爻皆不当位,但初四、二五、三上均相应,保留可以相济的条件。
“乘刚”也不是一条见之即凶的机械规则。各卦中的身份、是否得中、是否有应会改变解释;解六五在九四之上,以阴乘阳而仍有吉辞。《周易正义》各卦注疏可见这些关系如何用于具体释爻。
吉、凶、悔、吝与无咎
《系辞上》用失得、小疵和补过区分这些判断词。吉凶关联所趋结果;悔吝包含可悔的小失与局促之处;无咎常指能够补过、免于过失。它们不是可以脱离条件直接相加的分数。
注家也会依句意作特殊解释。例如节六三先说不节而嗟,王弼将无咎解释为无所怨咎于人;夬九三还区分经文无所归咎与《象传》终无咎。这类差异必须读到具体句子。
动爻与之卦
本卦记录变化之前的六画,动爻记录哪几位改变阴阳,之卦是改变之后的卦。常用四种爻值如下:
| 爻值 | 名称 | 本卦 | 之卦 |
|---|---|---|---|
| 6 | 老阴 | 阴 | 阳,变 |
| 7 | 少阳 | 阳 | 阳,不变 |
| 8 | 少阴 | 阴 | 阴,不变 |
| 9 | 老阳 | 阳 | 阴,变 |
三钱法的一种明确约定是每枚钱的两面分别记 2、3,三枚相加得 6、7、8、9;哪一面记 2 必须事先一致。若三枚独立且两面等可能,这四值的概率依次为 1/8、3/8、3/8、1/8。数字赋值和概率属于这套三钱模型,不能直接代替蓍法。
乾用九、坤用六不构成第七爻;它们与六爻皆变取辞的关系见《启蒙》法和胡渭法。起得哪一卦与采用哪条取辞规则,是前后两个问题。
互、错与综
| 名称 | 六爻自下而上的构造 |
|---|---|
| 之卦 | 只将指定动爻阴阳互换 |
| 错卦 | 六爻全部阴阳互换 |
| 综卦 | 将六爻顺序倒置,即上五四三二初 |
| 互卦 | 取二三四为下卦,三四五为上卦,即二三四三四五 |
六爻全动时之卦与错卦的卦画相同,但“之”记录具体占得的变化,“错”记录固定构造关系。错与综有时同卦,例如既济的错、综都为未济;两种操作仍然不同。各卦条目均提供这三项固定关系的链接。
既济之益的六爻例
六爻值自下而上为 7、8、9、8、7、6,卦画为 1、0、1、0、1、0,下离上坎,是既济。第三爻 9 和上爻 6 改变,得到 1、0、0、0、1、1,下震上巽,是益。
| 爻位 | 本值 | 本卦 | 是否动 | 之卦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初 | 7 | 阳 | 否 | 阳 |
| 二 | 8 | 阴 | 否 | 阴 |
| 三 | 9 | 阳 | 是 | 阴 |
| 四 | 8 | 阴 | 否 | 阴 |
| 五 | 7 | 阳 | 否 | 阳 |
| 上 | 6 | 阴 | 是 | 阳 |
按《启蒙》的两爻变取辞法,会查既济九三与既济上六,以上六为主。采用纳甲时还需加上卦宫、干支和日期,详见六爻全表。
出处:《说卦》取象与卦德;《系辞上》第二、三章判断词;具体爻位解释见各卦《周易正义》链接。六十四卦与释义入口见完整卦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