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卦方法比较:经传取辞、纳甲与梅花
《周易》的卦辞、爻辞与《彖》《象》等传文构成文本层。后世注本解释这些文本;纳甲、梅花等方法又增加卦宫、干支、数序或体用结构。卦名相同,并不表示采用了同一判断对象。
文本与附加结构
| 方法范围 | 主要对象 | 附加条件 |
|---|---|---|
| 经传取辞 | 本卦、动爻、之卦及卦爻辞 | 多爻变化时的取辞法、所据注本 |
| 六爻纳甲 | 卦宫、世应、纳支、六亲、六神 | 月建、日辰、旬空和动变关系 |
| 梅花易数 | 上下卦、体用、互卦和变卦 | 所用卦数、取数、动爻及生克 |
六爻给定 7、8、9、8、7、6,只得到既济之益及第三、上爻变化;经传取辞可以讨论两爻辞,纳甲还需卦宫与日期,梅花则有体用分工。三者不能因使用同一卦名而合成一套原始《周易》规则。
多爻变取辞:《启蒙》法
《易学象数论》卷二“占法”完整引述《启蒙》取辞法,归纳如下。文中的“彖辞”在这一取占语境指卦辞,须与作为传文的《彖传》区分。
| 动爻数 | 引述的《启蒙》法 |
|---|---|
| 0 | 本卦卦辞,内卦为贞、外卦为悔 |
| 1 | 本卦该变爻辞 |
| 2 | 本卦两个变爻辞,以上爻为主 |
| 3 | 本卦、之卦卦辞,本为贞、之为悔;依卦变图的前十、后十分别主贞、主悔 |
| 4 | 之卦两个不变爻辞,以下爻为主 |
| 5 | 之卦唯一不变爻辞 |
| 6 | 乾坤用九、用六,其他卦取之卦卦辞 |
三爻变的“前十、后十”是该体系卦变图中二十种三爻变化的分类,不是把现实占得的前三次、后三次或爻位数任意二分。图说可对照《易学启蒙通释》卷下的三十二图说明。
胡渭的不同主张
胡渭在同篇讨论王氏、丰南禺等法后,提出依据《左传》占例组织贞悔:一爻变时兼取本卦变爻与之卦对应爻;两爻变以下爻为贞、上爻为悔;三、四、五爻变以变爻中位置最高的一爻为主,并联系两卦;六爻皆变仍以上爻为主,分别取两卦为贞、悔;六爻不变以初为贞、上为悔。他还认为卦辞不限于三爻变才可引用。
原文的“变末”按爻位由下而上取变爻的最后一位,不是按投钱时的偶然记录顺序重新排列。
因此既济三爻、上爻动,《启蒙》法取本卦九三与上六,以上六为主;胡渭的两爻规则则把较低的三爻与较高的上爻分别组织为贞、悔。两家的差别在于上下爻的主次安排及贞悔关系。
一爻变的原文例为归妹之睽,上爻由阴变阳:《启蒙》法主要取归妹上六;胡渭同时重视睽上九,并以《左传》的引辞为依据。两种规则决定实际打开哪一段爻辞。
纳甲与梅花的不同参照
六爻既济属坎宫,六亲以坎宫水为参照;梅花以动爻所在上下卦区分用与体,再考察体用、互变的五行联系。六亲的“我”与梅花的“体”不是自动相同的对象。
具体规则:六爻全表与日期例、梅花的起卦、互变与体用。原文:六十四卦经传。
相同原文与不同注解
取辞法决定引用哪段文字,注解决定怎样理解该段文字,两层可以分别比较。例如乾卦元亨利贞有经文占辞与传文四德的层次差异;临卦八月有具名注家的月序差异;震六二七日得在王、孔注中甚至不是失物回归之义。不能用一张通用吉凶词表代替具体文本。
出处:胡渭《易学象数论》卷二“占法”首段《启蒙》规则及末段作者论述。《启蒙》与胡渭的取辞规则均属后世具体方法,不能反称经传原文唯一指定的占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