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卦:卦辞、爻辞与彖象
䷧ 解是通行文王卦序第 40 卦,坎下震上。下卦为内卦,上卦为外卦;六爻从下向上依次为初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上。
以下简体段落为释义;引文为经传原文。释义结合本卦《象传》,涉及王弼等注家的具体解释另行标明。
卦辞
解:利西南,无所往,其來復吉。有攸往,夙吉。
解是险难得到解除。有事需要处理时,宜及早行动;已经无事,则返回常态为吉。两句分别针对有事与无事,不能把“夙吉”解释为任何时候越快越好。
爻辞
初六
初六:无咎。
处于解难之初,刚柔相接而未生过失,故无咎。爻辞不作额外吉凶铺陈,重点在关系能够自然调适。
九二
九二:田獲三狐,得黃矢,貞吉。
田猎获三狐,又得黄矢。王弼以狐为隐伏的邪患,以黄取中、矢取直,说明除患须兼有中正的方式,而非猎获越多越好。
六三
六三:負且乘,致寇至,貞吝。
背着负担却乘坐不相称的车,招致争夺,守着这一状态有吝。爻辞针对名位与实际所任不相称的古代政治情境,不能推广为受害者必然自取其祸。
九四
九四: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
解开拇趾处的牵累,可信的朋友才会到来。王弼把拇比作近旁六三的附着,所重的是去掉阻碍正当交往的关系。
六五
六五:君子惟〔异文作「維」〕有解,吉;有孚于小人。
君子真正解除束缚,获得吉;其表现能使小人信服并退去。解难的完成不仅是口头宣告,也要使相关关系发生变化。
上六
上六:公用射隼,于高墉〔异文作「庸」〕之上,獲之,无不利。
公在高墙上射获隼,解除悖乱,故无不利。王弼把目标联系于卦中六三,说明对象与时机已经明确;这不是对泛用强力的赞许。
字词与全卦脉络
“夙”是早,“宥”是宽宥,“拇”是足大指。九四“而”可按“尔”理解,意为解除你的拇部牵累;“解”兼有解开、解除险难之义。
下坎上震,出险而动,雷雨解散郁结。卦辞先分有事、无事,六爻再论除隐患、去不当牵累与完成解难;每一步均有明确对象。
《彖传》
解,險以動,動而免乎險,解。解利西南,往得眾也。其來復吉,乃得中也。有攸往夙吉,往有功也。天地解,而雷雨作,雷雨作,而百果草木皆甲坼,解之時義大矣哉!
《象传》
雷雨作,解;君子以赦過宥罪。
剛柔之際,義无咎也。
九二貞吉,得中道也。
負且乘,亦可丑也,自我致戎,又誰咎也。
解而拇,未當位也。
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。
公用射隼,以解悖也。
卦体与爻位
| 爻位 | 阴阳 | 是否得位 | 是否居中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初 | 阴 | 不得位 | — |
| 二 | 阳 | 不得位 | 居中 |
| 三 | 阴 | 不得位 | — |
| 四 | 阳 | 不得位 | — |
| 五 | 阴 | 不得位 | 居中 |
| 上 | 阴 | 得位 | — |
得位按阳居初、三、五及阴居二、四、上说明;二、五为上下卦的中位。得位、居中属于卦体关系,不直接等同于爻辞必吉。
依逐爻阴阳互换得到的错卦为家人卦;将六爻上下颠倒得到的综卦为蹇卦;取二三四爻为下卦、三四五爻为上卦得到的互卦为既济卦。这些是不同的构造关系,与指定动爻后的之卦分开。
文本与出处
释义参照王弼注、孔颖达疏《周易正义·解》与本卦经传。
《周易·解》原文。本页分列经文与传文,保留原文繁体及异文提示,调整分段;不将《彖》《象》的解释混作卦辞。古文为公版,电子录文及标点依据维基文库;其录文整理依 CC BY-SA 4.0 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