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妄卦:卦辞、爻辞与彖象
䷘ 无妄是通行文王卦序第 25 卦,震下乾上。下卦为内卦,上卦为外卦;六爻从下向上依次为初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上。
以下简体段落为释义;引文为经传原文。释义结合本卦《象传》,涉及王弼等注家的具体解释另行标明。
卦辞
无妄:元亨。利貞。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。
无妄重在不妄为、合于正当。动而健而能守正,可以亨通;不正则有灾,不利继续前往。它也通过得失不对等的故事,呈现意外牵连,不能仅凭有灾就推断当事人必有过错。
爻辞
初九
初九:无妄,往吉。
不以妄念行动,前往吉。初位有行动的余地,仍以不犯妄为条件。
六二
六二:不耕穫,不菑畬,則利有攸往。
不亲自先耕而后获、不始辟而接治熟田,有利有所往。这是王弼“不为事始而代有终”的注法,强调承担既成事务、不专其美,不是提倡无劳动而取利。
六三
六三:无妄之災,或繫之牛,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。
有人系着的牛被行人取得,邑人却受灾。得者与受害者不同,说明意外的利益和损害会落在不同对象上,不能把某人的所得当作全局皆吉。
九四
九四:可貞,无咎。
可以守正,无咎。王注取其刚而能谦顺、有所固守,说明安守有时比继续行动更适当。
九五
九五:无妄之疾,勿藥有喜。
无妄而有疾,不妄加药治反有喜。孔颖达明确借病象喻人事,说明不应为不存在的过错强加整治;这段古文不能作为现实患病停药或不就医的依据。
上九
上九:无妄,行有眚,无攸利。
虽称无妄,到极处再行动仍有灾,无所利。动机正确不等于时机和行动范围也都正确。
字词与全卦脉络
词义:妄为虚妄、不合正当的行动;菑为初辟之田;畬为已治熟田;眚为灾咎。六二“不耕获”的读法与不计收获的常见转述不同,此处专列王注语境。
初爻往吉而上爻行有眚,九四可守而九五戒妄治,都是行动与条件的区分。无妄之灾不能被用作责怪现实受害者的推论。
《彖传》
无妄,剛自外來,而為主於內。動而健,剛中而應,大亨以正,天之命也。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。无妄之往,何之矣? 天命不佑,行矣哉?
《象传》
天下雷行,物與无妄;先王以茂對時,育萬物。
无妄之往,得志也。
不耕穫,未富也。
行人得牛,邑人災也。
可貞无咎,固有之也。
无妄之藥,不可試也。
无妄之行,窮之災也。
卦体与爻位
| 爻位 | 阴阳 | 是否得位 | 是否居中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初 | 阳 | 得位 | — |
| 二 | 阴 | 得位 | 居中 |
| 三 | 阴 | 不得位 | — |
| 四 | 阳 | 不得位 | — |
| 五 | 阳 | 得位 | 居中 |
| 上 | 阳 | 不得位 | — |
得位按阳居初、三、五及阴居二、四、上说明;二、五为上下卦的中位。得位、居中属于卦体关系,不直接等同于爻辞必吉。
依逐爻阴阳互换得到的错卦为升卦;将六爻上下颠倒得到的综卦为大畜卦;取二三四爻为下卦、三四五爻为上卦得到的互卦为渐卦。这些是不同的构造关系,与指定动爻后的之卦分开。
文本与出处
释义参照王弼注、孔颖达疏《周易正义·无妄》与本卦经传。
《周易·无妄》原文。本页分列经文与传文,保留原文繁体及异文提示,调整分段;不将《彖》《象》的解释混作卦辞。古文为公版,电子录文及标点依据维基文库;其录文整理依 CC BY-SA 4.0 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