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人卦:卦辞、爻辞与彖象
䷌ 同人是通行文王卦序第 13 卦,离下乾上。下卦为内卦,上卦为外卦;六爻从下向上依次为初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上。
以下简体段落为释义;引文为经传原文。释义结合本卦《象传》,涉及王弼等注家的具体解释另行标明。
卦辞
同人于野,亨。 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
同人于野,强调交往不局限于私门宗族;文明而刚健、中正相应,才足以共同涉险。亲近者相同并不等于全体已能相通,所以各爻反复讨论偏狭、竞争与相遇。
爻辞
初九
初九:同人于門,無咎。
在门外交往,无咎。由家内走向外部,没有先把交往限定为某一个私党,是同人的开端。
六二
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
只在同宗之中求同,有吝。王注认为其用心偏狭;这不是否定亲属关系,而是指出用宗族范围替代更广共同体的局限。
九三
九三: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
伏兵于草莽,登高窥望,三年不能起事。相互竞争、敌强而心疑,使结盟问题转成军事对峙。
九四
九四:乘其庸〔异文作「墉」〕,弗克攻,吉。
已登上城墙,却停止攻打,吉。王注把其吉放在困而返回正则:能停止不合义的竞争,比继续逞力更合宜。
九五
九五:同人,先號啕而後笑。大師克相遇。
同人先哭而后笑,经过强力排除阻隔才得相遇。它写有应而被中间力量隔开后的艰难会合,不是简单的先苦后甜公式。
上九
上九:同人于郊,無悔。
在郊外交往,无悔;但《象》说志未得。远离内部争夺可以减少悔恨,却未必已经实现广泛相通的理想。
字词与全卦脉络
词义:野、门、宗、郊是不同交往范围;戎为兵;莽为草丛;墉为城墙;号啕为大哭;大师为大军。
初之门、二之宗、上之郊,呈现三种关系边界。下离上乾的明与健,需要落实为可公开的共同关系,而非只要意见相同就吉。
《彖传》
同人,柔得位得中,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同人曰,同人于野,亨。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
《象传》
天與火,同人;君子以類族辨物。
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。
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
伏戎于莽,敵剛也。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
乘其庸〔异文作「墉」〕,義弗克也,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
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
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
卦体与爻位
| 爻位 | 阴阳 | 是否得位 | 是否居中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初 | 阳 | 得位 | — |
| 二 | 阴 | 得位 | 居中 |
| 三 | 阳 | 得位 | — |
| 四 | 阳 | 不得位 | — |
| 五 | 阳 | 得位 | 居中 |
| 上 | 阳 | 不得位 | — |
得位按阳居初、三、五及阴居二、四、上说明;二、五为上下卦的中位。得位、居中属于卦体关系,不直接等同于爻辞必吉。
依逐爻阴阳互换得到的错卦为师卦;将六爻上下颠倒得到的综卦为大有卦;取二三四爻为下卦、三四五爻为上卦得到的互卦为姤卦。这些是不同的构造关系,与指定动爻后的之卦分开。
文本与出处
释义参照王弼注、孔颖达疏《周易正义·同人》与本卦经传。
《周易·同人》原文。本页分列经文与传文,保留原文繁体及异文提示,调整分段;不将《彖》《象》的解释混作卦辞。古文为公版,电子录文及标点依据维基文库;其录文整理依 CC BY-SA 4.0 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