姤卦:卦辞、爻辞与彖象
䷫ 姤是通行文王卦序第 44 卦,巽下乾上。下卦为内卦,上卦为外卦;六爻从下向上依次为初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上。
以下简体段落为释义;引文为经传原文。释义结合本卦《象传》,涉及王弼等注家的具体解释另行标明。
卦辞
姤:女壯,勿用取女。
姤是相遇,一阴初生于五阳之下。卦辞以女壮、勿取女表达古代婚配及阴阳消长观念,应辨明其历史语境;不能据此对现实女性的性格或婚姻价值作普遍贬断。
爻辞
初六
初六:系于金柅,貞吉,有攸往,見凶,羸豕,孚,蹢躅〔异文作「𨅙𨄃」〕。
把活动之物系在金柅上,守正则吉;若任其前往,便有凶。羸豕仍会躁动的形象,强调初起而看似微弱的变化也可能继续发展。
九二
九二:包有魚,无咎,不利賓。
包中有鱼,可以无咎,但不宜拿来供宾。王弼把鱼联系于所遇的初六,指出所保有之物并非可任意用来惠及宾客,关系有其限度。
九三
九三:臀无膚,其行次且,厲,无大咎。
坐立不安、行进迟疑,虽危险却无大咎。王弼认为此爻无所相遇而仍守正,困顿与自身过失应加以区别。
九四
九四:包无魚,起凶。
包中无鱼,失去本来应有的联系,再起而行动会有凶。《象传》以远民说明问题不只是物资不足,也在关系疏远。
九五
九五:以杞包〔异文作「苞」〕瓜,含章,有隕自天。
以杞包瓜而含藏文采。王弼、孔颖达以居尊而未遇其应解释此象:有美而尚未施展,仍坚守所受之命;“有陨自天”在此解中是唯天能使之倾陨,不能改写成必有礼物从天而降。
上九
上九:姤其角,吝,无咎。
相遇已到角端般的极处,无可再遇,虽有吝却无咎。王弼以不与物争、未造成损害说明其无咎。
字词与全卦脉络
“姤”读 gòu;“取女”即娶女;“柅”是用以止动、系固的器物之名。“杞、包瓜”的训释历来不同,本页九五采用王、孔所述,不将不同解释拼为同一故事。
下巽上乾,与夬卦上下反转。夬论将去之阴,姤论初遇之阴;初爻受制与二、四有鱼无鱼,主要围绕关系的初生、接近及失去展开。
《彖传》
姤,遇也,柔遇剛也。勿用取女,不可與長也。天地相遇,品物咸章也。剛遇中正,天下大行也。姤之時義大矣哉!
《象传》
天下有風,姤;后以施命誥四方。
系于金柅,柔道牽也。
包有魚,義不及賓也。
其行次且,行未牽也。
无魚之凶,遠民也。
九五含章,中正也。有隕自天,志不舍命也。
姤其角,上窮吝也。
卦体与爻位
| 爻位 | 阴阳 | 是否得位 | 是否居中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初 | 阴 | 不得位 | — |
| 二 | 阳 | 不得位 | 居中 |
| 三 | 阳 | 得位 | — |
| 四 | 阳 | 不得位 | — |
| 五 | 阳 | 得位 | 居中 |
| 上 | 阳 | 不得位 | — |
得位按阳居初、三、五及阴居二、四、上说明;二、五为上下卦的中位。得位、居中属于卦体关系,不直接等同于爻辞必吉。
依逐爻阴阳互换得到的错卦为复卦;将六爻上下颠倒得到的综卦为夬卦;取二三四爻为下卦、三四五爻为上卦得到的互卦为乾卦。这些是不同的构造关系,与指定动爻后的之卦分开。
文本与出处
释义参照王弼注、孔颖达疏《周易正义·姤》与本卦经传。
《周易·姤》原文。本页分列经文与传文,保留原文繁体及异文提示,调整分段;不将《彖》《象》的解释混作卦辞。古文为公版,电子录文及标点依据维基文库;其录文整理依 CC BY-SA 4.0 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