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卦:卦辞、爻辞与彖象
䷃ 蒙是通行文王卦序第 4 卦,坎下艮上。下卦为内卦,上卦为外卦;六爻从下向上依次为初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上。
以下简体段落为释义;引文为经传原文。释义结合本卦《象传》,涉及王弼等注家的具体解释另行标明。
卦辞
蒙:亨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初筮告,再三瀆,瀆則不告。利貞。
蒙描写知识与判断尚未明的状态。卦辞重视求问者主动、诚敬的关系:初次筮问可告,反复亵慢则不再告。它针对求问态度,不等于一个问题永远只能查一次资料。
爻辞
初六
初六:發蒙,利用刑人,用說桎梏,以往吝。
启发蒙昧,先立规范并解除束缚;若一味延长刑罚手段,便会有吝。王注强调“刑不可长”,不是以古代刑人语汇为现代体罚背书。
九二
九二:包蒙吉,納婦吉,子克家。
能够包容未明者,接纳配合,家中的子弟也有能力承担事务。刚而居中使其可以负责,同时不排斥柔弱的一方。
六三
六三:勿用取〔异文作「娶」〕女,見金夫,不有躬,无攸利。
女子见到有力量的男子便失去自守,因此不宜取为配偶。这是古代婚配训诫的表达;可讨论其失去自主与原则的结构,不应用来贬损某一性别。
六四
六四:困蒙,吝。
陷在蒙昧之中,又远离能使其明白的帮助,故困窘。王注以六四夹在阴爻之间、远离阳爻解释无所启发的条件。
六五
六五:童蒙,吉。
以童蒙之态求明,虚心而不自作聪明,所以吉。《象》所说顺以巽,侧重愿意接受合理引导。
上九
上九:擊蒙,不利為寇,利禦寇。
击去蒙昧,适宜防御侵扰,不适宜自己成为侵扰者。纠正的力度必须服务于保护与启明,而非借指导之名掠夺和控制。
字词与全卦脉络
词义:童蒙为未明之人;渎是亵慢、反复轻忽;说桎梏的说读脱,桎梏是手足拘束之具;克家指能够承担家事。
六二的包蒙、六五的童蒙和上九的击蒙分别写承接、求教与纠正;不是把所有爻都归成“适合学习”。坎下艮上呈险而止,停住并辨明处境是本卦的重要背景。
《彖传》
蒙,山下有險,險而止,蒙。蒙亨,以亨行,時中也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,志應也。初筮告,以剛中也。再三瀆,瀆則不告,瀆蒙也。蒙以養正,聖功也。
《象传》
山下出泉,蒙;君子以果行育德。
利用刑人,以正法也。
子克家,剛柔接也。
勿用取女,行不順也。
困蒙之吝,獨遠實也。
童蒙之吉,順以巽也。
利禦寇,上下順也。
卦体与爻位
| 爻位 | 阴阳 | 是否得位 | 是否居中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初 | 阴 | 不得位 | — |
| 二 | 阳 | 不得位 | 居中 |
| 三 | 阴 | 不得位 | — |
| 四 | 阴 | 得位 | — |
| 五 | 阴 | 不得位 | 居中 |
| 上 | 阳 | 不得位 | — |
得位按阳居初、三、五及阴居二、四、上说明;二、五为上下卦的中位。得位、居中属于卦体关系,不直接等同于爻辞必吉。
依逐爻阴阳互换得到的错卦为革卦;将六爻上下颠倒得到的综卦为屯卦;取二三四爻为下卦、三四五爻为上卦得到的互卦为复卦。这些是不同的构造关系,与指定动爻后的之卦分开。
文本与出处
释义参照王弼注、孔颖达疏《周易正义·蒙》与本卦经传。
《周易·蒙》原文。本页分列经文与传文,保留原文繁体及异文提示,调整分段;不将《彖》《象》的解释混作卦辞。古文为公版,电子录文及标点依据维基文库;其录文整理依 CC BY-SA 4.0 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