剥卦:卦辞、爻辞与彖象
䷖ 剥是通行文王卦序第 23 卦,坤下艮上。下卦为内卦,上卦为外卦;六爻从下向上依次为初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上。
以下简体段落为释义;引文为经传原文。释义结合本卦《象传》,涉及王弼等注家的具体解释另行标明。
卦辞
剝:不利有攸往。
剥是由下而上侵蚀、剥落。《彖》说柔变刚,小者渐长,故不利有所往;卦辞应连读“不利有攸往”,若在不利之后断句,会误成相反的行动建议。
爻辞
初六
初六:剝牀以足,蔑貞凶。
床从足部开始被剥坏,根基被削,凶。床是安居的支撑,损坏虽在下部,已经影响整体安稳。
六二
六二:剝牀以辨,蔑貞凶。
剥坏发展到床足以上的支架,正当支撑继续被削,凶。比初爻更接近人所安处,而尚未直接及身。
六三
六三:剝之,无咎。
虽在剥落之中,却能无咎。王注以六三独与上九相应、没有完全随从周围阴爻解释其不同选择。
六四
六四:剝牀以膚,凶。
床坏已触及肌肤,凶。侵蚀从支撑物发展到自身,局势比初、二爻更加切近。
六五
六五:貫魚,以宮人寵,无不利。
如贯穿的一串鱼,有序地承受宫人之宠,无不利。王注强调众阴受宠不能妨害正道;其宫廷比喻不能直接转换成现代情感关系的规范。
上九
上九:碩果不食,君子德車〔异文作「得輿」〕,小人剝廬。
硕大的果实没有被吃尽,尚有保全之物;君子得到车舆承载,小人却剥掉自己的庐舍。王注以能否为众人提供荫庇,区分同一剩余力量的两种用途。
字词与全卦脉络
词义:辨在床的语境依王注指足上部分;蔑为削灭;贯鱼为鱼相次贯穿;庐为居所。卦辞断句按《周易正义》与本卦《彖》校正为“不利有攸往”。
剥只剩上九一阳,初二四呈侵蚀渐深,三五却各有不随剥害的可能,上九还有硕果可存。结构上的阳少不能代替各爻实际条件。
《彖传》
剝,剝也,柔變剛也。不利有攸往,小人長也。順而止之,觀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虛,天行也。
《象传》
山附地上,剝;上以厚下,安宅。
剝牀以足,以滅下也。
剝牀以辨,未有與也。
剝之无咎,失上下也。
剝牀以膚,切近災也。
以宮人寵,終无尤也。
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。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也。
卦体与爻位
| 爻位 | 阴阳 | 是否得位 | 是否居中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初 | 阴 | 不得位 | — |
| 二 | 阴 | 得位 | 居中 |
| 三 | 阴 | 不得位 | — |
| 四 | 阴 | 得位 | — |
| 五 | 阴 | 不得位 | 居中 |
| 上 | 阳 | 不得位 | — |
得位按阳居初、三、五及阴居二、四、上说明;二、五为上下卦的中位。得位、居中属于卦体关系,不直接等同于爻辞必吉。
依逐爻阴阳互换得到的错卦为夬卦;将六爻上下颠倒得到的综卦为复卦;取二三四爻为下卦、三四五爻为上卦得到的互卦为坤卦。这些是不同的构造关系,与指定动爻后的之卦分开。
文本与出处
释义参照王弼注、孔颖达疏《周易正义·剥》与本卦经传。
《周易·剝》原文。本页分列经文与传文,保留原文繁体及异文提示,调整分段;不将《彖》《象》的解释混作卦辞。古文为公版,电子录文及标点依据维基文库;其录文整理依 CC BY-SA 4.0 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