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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卦:卦辞、爻辞与彖象 ​

䷊ 泰是通行文王卦序第 11 卦,乾下坤上。下卦为内卦,上卦为外卦;六爻从下向上依次为初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上。

以下简体段落为释义;引文为经传原文。释义结合本卦《象传》,涉及王弼等注家的具体解释另行标明。

卦辞 ​

泰:小往大來,吉亨。

泰为上下相交而通。小往大来,在《彖》的阴阳解释中是阴往外、阳来内,乾在下而坤在上使天地之气相交;不是单凭“小”“大”两字判断金额进出。

爻辞 ​

初九 ​

初九:拔茅茹以其彙,征吉。

拔起茅草,根系连着同类一起带出,前进吉。下三阳志同,说明相互支持的推进,而非独自争先。

九二 ​

九二:包荒。用馮河,不遐遺;朋亡。得尚于中行。

包容荒秽,能接纳勇于涉河者,不遗弃远者,也不结私党,才可配合中道。此处依王弼“包荒—用冯河—不遐遗—朋亡”的解释,四项共同限制用人范围。

九三 ​

九三:无平不陂,无往不復,艱貞无咎。勿恤其孚,于食有福。

没有永远的平坦,也没有只往不返;在变化关口艰难守正,可免过失。已有互信不必无端忧疑,但通泰中仍需看见转折。

六四 ​

六四:翩翩,不富以其鄰;不戒以孚。

轻快相从,不靠财富笼络邻人,不待告戒而相互信任。它表现同愿相随,与用利强结不同。

六五 ​

六五:帝乙歸妹,以祉,元吉。

帝乙嫁女,以婚配与降尊相应的古代礼制意象说明交通而得福。元吉依其居中、顺应和合礼的条件,不是所有婚事的普遍保证。

上六 ​

上六:城復于隍,勿用師,自邑告命,貞吝。

城墙倒回城壕,通泰的结构崩解;不宜再用兵,只能在自身邑中发布命令,勉强维持亦有吝。卦终提醒通达并非永恒。

字词与全卦脉络 ​

词义:茹为根系相牵;汇为同类;冯河为徒涉河流;遐为远;祉为福;隍为城壕。

泰与否六爻阴阳互换,也互为上下颠倒的关系,但二者都包含变化的阶段。泰上六已见闭塞,所以“泰卦”并不能覆盖所有爻位的处境。

《彖传》 ​

泰,小往大來,吉亨。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,上下交而其志同也。內陽而外陰,內健而外順,內君子而外小人,君子道長,小人道消也。

《象传》 ​

天地交,泰;后以財成天地之道,輔相天地之宜,以左右民。

拔茅征吉,志在外也。

包荒,得尚于中行,以光大也。

无往不復,天地際也。

翩翩不富,皆失實也。不戒以孚,中心願也。

以祉,元吉。中以行願也。

城復于隍,其命亂也。

卦体与爻位 ​

爻位阴阳是否得位是否居中
初阳得位—
二阳不得位居中
三阳得位—
四阴得位—
五阴不得位居中
上阴得位—

得位按阳居初、三、五及阴居二、四、上说明;二、五为上下卦的中位。得位、居中属于卦体关系,不直接等同于爻辞必吉。

依逐爻阴阳互换得到的错卦为否卦;将六爻上下颠倒得到的综卦为否卦;取二三四爻为下卦、三四五爻为上卦得到的互卦为归妹卦。这些是不同的构造关系,与指定动爻后的之卦分开。

文本与出处 ​

释义参照王弼注、孔颖达疏《周易正义·泰》与本卦经传。

《周易·泰》原文。本页分列经文与传文,保留原文繁体及异文提示,调整分段;不将《彖》《象》的解释混作卦辞。古文为公版,电子录文及标点依据维基文库;其录文整理依 CC BY-SA 4.0 使用。

六十四卦总表 · 经、传与象数方法 · 爻与卦的基本结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