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年大运:Valens 的十年九月分期
Decennials 在 Valens 第六卷第 5K/6P 章的主期为十年九月,即 129 月。中文简称“十年大运”不能据字面改为 120 月,也不能与托勒密的七个人生年龄阶段混用。
起星与主序
昼生以状态适当的太阳、夜生以状态适当的月亮为起星;两曜都处于不适当位置时,原文改取上升之后的第一颗星。具体起限资格与 controlling points 有关,不能把昼夜两条写成完全没有条件的规则。
从起星开始,依出生盘七曜的黄经次序,逐星给 129 月。这里是本命位置次序,不是固定的迦勒底主序,也不是法达次序。
子期数值
| 行星 | 子月期(月) | 子日份额(日) |
|---|---|---|
| 太阳 | 19 | 19 |
| 月亮 | 25 | 25 |
| 水星 | 20 | 20 |
| 金星 | 8 | 8 |
| 火星 | 15 | 15 |
| 木星 | 12 | 12 |
| 土星 | 30 | 30 |
子月从当前主期星开始,仍按本命黄经次序轮转。七数合为 129,恰好充满主期。
完整合成算例
给定昼盘太阳合格,七曜黄经依次为太阳 10°、金星 50°、水星 80°、月亮 140°、火星 200°、木星 250°、土星 300°。前两主期为太阳 [0,129) 月、金星 [129,258) 月。
太阳主期的子月依次:太阳 [0,19),金星 [19,27),水星 [27,47),月亮 [47,72),火星 [72,87),木星 [87,99),土星 [99,129)。出生后第 80 个分配月为太阳主期、火星子期。
子日循环与民用年龄
Valens 在子月以下继续使用 129 日循环,每一循环由一颗星主持,再把循环按上表的日数分给七曜。较长的子月能够容纳多个 129 日循环;最后一个循环按子月终点截断。因此,若采用本段的129日循环,就不能用“子月长度×行星比例”代替它。
原文分配年按 360 日,而示例年龄按 365¼ 日,另将累积差额转回分配日。若采用精确现代日期,先得到出生至查询时刻的实际日数,再转入分配单位;不能把民用十年九个月与 3870 日直接画等号。
同书另一种子分配
第六卷6K章又列了一套“第三层细分”表,土星的30个月中,土星先得6个月29日6¼小时。这明显不同于上一章先给土星一个129日循环。读到同书的这两段时,须分别标识章次与分期方法;不能把129日循环的起星规则和后一表的时长拼为一套算法。本文上例及“子日循环”采用5K/6P章所演示的办法。
来源
Valens《Anthologies》,Mark Riley 译本(2010),第六卷 5K/6P、6K/7P,Riley 译文 pp.117–120。自然年龄七阶段见托勒密《Tetrabiblos》第四卷第十章,与此法分开。